已故存款人的存款如何查取(精選3篇)
已故存款人的存款如何查取 篇1
中國銀保監會:已故存款人的存款該這樣查
存款人死亡后,其存款將會變成遺產由繼承人繼承。然而,現實生活中經常存在存款人死亡后,其繼承人遺失存折或者不知道賬戶密碼等情況,這個時候繼承人要怎么做才能取出這筆遺產呢?
《通知》發布后,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憑已故存款人死亡證明、可表明親屬關系的文件(如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公證遺囑指定繼承人、公證遺囑受益人憑已故存款人死亡證明、公證遺囑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可單獨或共同向開戶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交書面申請辦理存款等查詢業務,無需辦理公證機關出具的《存款查詢函》。
《通知》的出臺大大簡化了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公證遺囑指定繼承人、公證遺囑受益人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等余額的手續,為辦理存款繼承提供了便利。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進一步研究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免公證提取問題,在保證存款安全和繼承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便利。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司法部辦公廳
關于簡化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關事項的通知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銀保監辦發[20__]107號
各銀保監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法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郵儲銀行,外資銀行,銀行業協會:
為進一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部署要求,便利群眾辦理存款繼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等相關規定,現就簡化查詢已故親屬存款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憑已故存款人死亡證明、可表明親屬關系的文件(如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公證遺囑指定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憑已故存款人死亡證明、公證遺囑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可單獨或共同向存款所在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交書面申請,辦理存款查詢業務。
查詢范圍包括存款余額、銀行業金融機構自身發行或管理的非存款類金融資產的余額。
銀行業金融機構經形式審查符合要求后,應書面告知申請人所查詢余額。
對代銷且無法確定金額的第三方產品,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告知申請人到相關機構查詢。
已故存款人的存款如何查取 篇2
現實當中,經常會發生債權人將借條遺失的情況,此時,債權人往往會失去勝訴權。債權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來補救:
第一、可從容地要求債權人訂立還款計劃或訂立還款協議書。只要對方肯簽還款計劃或協議書條件可放寬,只要有了還款計劃或協議書就可以彌補遺失的借條。
第二、可以請了解情況的單位和個人出具書面證實材料或證人到庭作證,證人必須是無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人。
第三、委托代理人與對方接觸,做好談話筆錄。這樣取得的盡管是間接證據,但加上較易取得的證人證言等證據,輔之其他證據,就可以形成證據鏈。
因此,如果遺失了借條,也不要慌張,可請專業人士為你設計補救方案。
已故存款人的存款如何查取 篇3
1、從一般侵權角度看,逃逸車輛與提問者車輛對于受害者構成無意思聯絡的間接結合侵權,應當根據過錯大小或原因力比例分擔受害者的損失,提問者無過錯不分擔責任。
2、所謂的公平責任,是一次侵權事故中當事人都沒有過錯的,才能適用。本次肇事逃逸車輛作為當事人之一具有責任,不能適用公平原則。
3、對方索賠的依據是新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保險不足賠付部分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類似于公平責任)。
4、訴訟解決糾紛,有利于發現逃逸車輛后的追償;協議賠償有利于避免風險,因為交警認定無責,可能是推定逃逸者全責作出提問者無責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