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歷代公文體制、名稱、用途簡介
【議】《尚書》說:“議事以制政乃不迷!睕Q定處理事情的適宜方案稱為議,議者宜也。最早見于文獻的是李斯《上秦皇罷封建議》。到了漢代開始稱為駁議。國有大事,必召集群臣進行廷議,如桓寬編著的《鹽鐵論》記錄了漢昭帝召集賢良、文學六十多人為鹽鐵官營問題展開國策大辯論,即屬此類。
三、漢代開始應用的公文體制
【策書】漢朝命令中的一種。《漢書》載漢初帝命有四,首日策書。注:“策者,偏簡也。......以命諸侯王公;右三公以罪免,亦賜策。”它的用是由君主自上而下頒布教令,以驅策臣下,當時只用木簡寫,所以稱為策,又與冊通!吨芏Y》:“凡命諸侯及公卿大夫,則策命之!蔽阂院蠓Q冊,隋代用于封拜、哀諱及贈謚;唐代王言有六三日冊,立皇后、太子、封諸王,都用冊;明、清亦多用于類似的冊封,只是冊用的玉金銀銅的等級不同。
【敕】含有飭、戒的意思。使臣下自覺警飭,在政事上不敢怠惰。顧炎武《金石文字記》:“敕者,自上命下之辭。”漢制,天子命令有四,其四日戒書,就戒敕。漢朝新太守上任,皇帝都敕書或相戒約,也用于諭誥外藩及京外官員。漢朝官長對下屬,祖、父對子孫也都可以用敕,如《韋賢敕弘自免太!、《丙吉教敕乳母》、《王尊教敕功曹》等,后漢改為“敕:。南北朝以后,只限于朝廷使用。唐以后獎諭封贈也用敕,和原議不合了。
【鐵券】最早見于漢初,功臣受封,由朝廷頒賜丹書鐵券。誓詞中把對他們及其子孫后代的信任,比作泰山、黃河一般的永恒。特別是唐代,藩鎮割據,驕橫跋扈,朝廷怕他們反叛,都賜以鐵券,文里言明,雖有重罪,皆可赦免,以籠絡他們,鐵券的形狀如同覆瓦,字用金屑填寫。唐以后廢除。
【棨】漢代的“傳信之符,”即今天的護照,名為棨。用繒帛或刻木制作,分成兩半,在騎縫處書寫,各持一半,出入關時驗看,合得對才準許放行。后來發展為兩聯單,其一為存根,直到清朝職官就職到任,部中發給執照,亦稱文憑,實際上也是護照之類。
【章】漢代定禮儀有四品,其一日章,有時也稱上章,是用于謝恩的文書。到后漢時,間或用于論事進諫或慶賀。魏晉迄隋唐一直沿用,到唐代以后才廢除。
【表】與章性質相同。漢代開始用于陳情。東漢以后,凡屬于論諫、勸請、陳乞、待罪、進獻、推薦、慶賀、慰安、辭(官)解(官)、陳謝(謝官、謝賜)訟理、彈劾等事由,唐宋迄清代,只用于陳謝、慶賀、進獻。此外還有軍事失敗后的降表、大臣薨逝前的遺表。
【封事】漢代的章奏都不封口。只有奏陳秘密事項,防止泄漏,才用黑色口袋,貼上雙重封條呈進,稱為封事。唐代仍用于秘密的進諫。杜甫詩:“明朝有封事,數問夜如何”,遇有進呈密事,連覺也睡不著了。這種封事體裁,元明以后就少見了。后世的密奏、密呈,都是封事的一類。
【疏】下情上達叫做疏上,疏是疏通的意思。也是自漢朝始創的文體,實際上即是奏的一類。唐宋到清代都有這一文體。后世又以奏疏為群臣論諫的總名。但私人書信中也有用疏的名稱的,如陶淵明《與子儼等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