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屆高考語文史傳類閱讀第二輪導練復習教案
《明史稿》五百卷都是萬斯同親自定稿,雖然后來不完全是萬斯同的原文,然而看萬斯同的底稿,完全可以自成一書了。萬斯同剛到京師時,當時的輿論認為他的專長在于史學,等到昆山人徐乾學守喪期間,萬斯同與他交談《喪禮》,人們才知道萬斯同對經學的精通,徐乾學于是就請萬斯同編纂了吉禮、嘉禮、賓禮、軍禮、兇禮等方面的書二百多卷。當時京師才子賢士薈萃,每人都把各自的特長展示出來,而萬斯同最低調,然而上自王公大臣下至一般的士人,沒有不尊稱他為萬先生的,而萬斯同與別人往來,他只自稱為“布衣萬斯同”,不曾有別的稱呼。
萬斯同為人隨和,平易近人,十分儒雅,然而內心耿直。原來督師的親家正擔當要職,乞求史館對于原督師稍微寬容,萬斯同則將他的罪過一一列舉告訴他。有個押運糧餉的官員因為放棄押運而逃跑,在路上死了,這個官員的孫子通過行賄請求把祖父列在因公事而死的人物中,先生訓斥并且趕走了他。錢忠介公的兒子窘迫至極,萬斯同為了幫他謀求一個職位而十分勞累,最終也沒有如愿,然而萬斯同沒有感到倦怠。父親的朋友馮躋仲的幾個兒子被沒收到勛衛家做奴仆,先生為他們贖身使他們得以回歸。不意氣行事,不大張旗鼓,尤其喜歡獎掖后生,惟恐失去人才,在集會中誠懇地反復申明自己的意愿,或許他就是孔子所說的身體力行的君子啊。去世后,他的門生給了他“貞文”的謚號。
2 [•江西卷]閱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問題。(21分)
始汲黯為謁者①,以嚴見憚。河內失火,延燒千余家,上使往視之。還,報曰:“家人失火,屋比延燒,不足憂也。臣過河南,貧人傷水旱萬余家,或父子相食,臣謹以便宜,持節發倉粟以賑之。臣請歸節,伏矯制之罪。”上賢而釋之。以數切諫,不得留內,遷為東海太守。好清靜,擇丞史任之,責大指而已,不苛小。歲余,東海大治。
黯多病,賜告②者數,不愈。莊助復為請告,上曰:“汲黯何如人哉?”助曰:“使黯任職居官,無以逾人。然至其輔少主,守成深堅,招之不來,麾之不去,雖自謂賁、育③,亦不能奪之矣。”上曰:“然。古有社稷之臣,至如黯,近之矣!”
天子使使者持大將軍印,即軍中拜青④為大將軍,諸將皆屬。尊寵于群臣無二,公卿以下皆卑奉之,獨汲黯與亢禮。人或說黯曰:“大將軍尊重,君不可以不拜。”黯曰:“夫以大將軍有揖客⑤,反不重邪!”青聞,愈賢黯,數請問國家朝廷所疑,遇黯加于平日。青雖貴,有時侍中,上踞廁而視之。丞相弘燕見上或時不冠至如汲黯見上不冠不見也上嘗坐武帳中黯前奏事上不冠望見黯避帷中使人可其奏。
(節選自《綱鑒易知錄》卷十三)
【注】 ①謁者:官名。②告:休假。③賁、育:即孟賁、夏育,兩人均為古代著名勇士。④青:衛青,漢武帝時名將。⑤揖客:只揖不拜之客。
5.對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
a.屋比延燒,不足憂也 比:并排
b.臣請歸節,伏矯制之罪 矯:假托
c.責大指而已 指:意旨
d.亦不能奪之矣 奪:強取
【解析】 d 本題考查對文言文實詞含義的理解能力。奪:改變。a.“比”的本義為“并列,并排”,《說文》中有:“二人為從,反從為比。”如:納比籠中。(《聊齋志異•促織》)b.“魏王怒公子之盜其兵符,矯殺晉鄙,公子亦自知也。”(《信陵君竊符救趙》)“矯”即假托之意。c.“其稱文小而其指極大,舉類邇而見義遠”(《史記•屈原列傳》)“指”為“旨”的通假字,即意旨,文中就是這個用法。文言實詞可以運用代入法,如果不通順可能有誤。也可以用知識遷移法,“奪”在《陳情表》中學過“舅奪母志”,“奪”意為“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