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屆高考語文第二復習文言文考點專題教案
(二)以今義當古義。有的詞語隨著社會的發展,意義已經變了,有的詞義廣大,有的詞義縮小,有的詞義轉移,有的詞感情色彩變化,有的名稱說法改變。因此,要根據原文的語境確定詞義,且不可以今釋古義。下面幾例翻譯均是不妥的。(1)是女子不好……得更求好女。譯成:這個女子品質不好……應該再找個品質好的女子。(2)使者大喜,如惠語以讓單于。譯成:使者聽了很高興,按照常惠說的來辭讓單于。這兩句翻譯均犯了以今義譯古義的毛病。(1)中的“好”屬于詞義擴大。在古代是指女子相貌好看,而現在指一切美好的性質,對人、對事、對物都可以修飾限制。譯句應改成“這個女子長得不漂亮”。(2)中的“讓”屬于詞義縮小,在古代漢語中既可以表“辭讓、謙讓”之意,又可表“責備”之意,而現在只用于“辭讓、謙讓”的意思。譯句中的“辭讓”應改為“責備”。(三)該譯的詞沒有譯出來。例如:以相如功大,拜上卿。譯成:以藺相如的功勞大,拜他為上卿。譯句沒有把“以”譯出來,應當譯成“因為”,也沒有把“拜”譯出來,應當譯成“任命”才算正確。(四)詞語翻譯得不恰當。例如:不愛珍器重寶肥饒之地。譯成:不愛惜珍珠寶器肥田沃土。譯句中把“愛”譯成“愛惜”不當,“愛”有愛惜之意,但在這個句子中是“吝嗇”的意思。(五)該刪除的詞語仍然保留。例如:師道之不傳也久矣。譯成:從師學習的風尚也已經很久不存在了。譯句中沒把原句中的“也”刪去,造成錯誤。其實原句中的“也”是句中的語氣助詞,起到舒緩語氣的作用,沒有實在意義。在翻譯時,完全可以去掉。在文言文中有些只表示停頓、湊足音節,或者起語氣作用的助詞,或者起連接作用的虛詞,它們沒有實在的意義,雖然在原文中是必不可少的,但在翻譯時,因為沒有相當的詞可以用來表示它,應該刪除不譯。比如表示判斷的“者”和“也”或“……者也”“者……也……”,在翻譯時應該從譯句中去掉,并在適當的地方加上判斷詞“是”。(六)省略成分沒有譯出。文言文中,有的省略成分沒有必要翻譯出來,但有的省略成分必須翻譯出來語意才完全。例如:臣語(之)曰,臣嘗從大王與燕王會(于)境上。(七)該增添的內容沒有增添。在翻譯時,有時為了文句符合現代漢語習慣,必須增添一些內容,才算恰當。例如:由是先主遂詣亮,凡三往,乃見。譯成:因此,先主劉備就去拜訪諸葛亮,總共去了三(次),才見到他。譯句中在數詞“三”后加上量詞“次”字。(八)無中生有地增添內容。一般說來,文言文翻譯必須要尊重原文的內容,不能根據個人的好惡增添一些內容,以至違背原文的意思。否則,就會造成失誤。例如:三人行,必有我師焉。譯成:很多人在一起走,肯定有品行高潔、學有專長、樂于助人并且可以當我老師的人在里面。譯句中的“品行高潔、學有專長,樂于助人的人”原句中沒有這個內容,是翻譯者隨意加進去的,刪去才符合原句的意思。(九)應當譯出的意思卻遺漏了。沒有把全句的意思說出來,只說出了一部分意思。例如: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樂乎?”譯成:孔子說:“學習后要復習,不也是很高興的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