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員工崗位職責(通用3篇)
教師員工崗位職責 篇1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八條對教師義務作出了規定,共有六個方面:
(一) 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 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 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 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 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教師員工崗位職責 篇2
教師的工作職責主要有傳播和傳遞人類科學文化知識,使之延續、發展;依據教育規律和青少年身心發展的規律、特點,通過傳授科學文化知識和技能,發展學生的智力與體力,培養學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宣傳社會思想,發展與創造新的科學文化知識,促進社會全面進步,廣泛為社會服務。
教師應忠誠社會主義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正確的教育思想,對學生全面負責,并對全體學生負責。
教師應遵循教育方針和“三個面向”的要求和所任課班級的實際情況,制定學期教學工作計劃,填寫好《教師手冊》,認真完成學校規定的工作總結。
按照課程標準和教材內容的要求,從學生的實際出發,努力完成教學任務。認真備課,認真組織好課堂教學,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認真布置、批改和輔導作業,定期測驗、考試。
積極創造條件,開展多樣化的課外活動,培養并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
教師應認真學習馬克思主義、教育科學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和業務水平。
服從學校的安排,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師員工崗位職責 篇3
1、加強市場研究分析,掌握市場變化,為領導決策提供詳實的參考依據。
2、負責對各支行上報的重點項目進度跟蹤、落實,按季進行通報。
3、在銀行從事個人客戶開發、客戶管理和維護、產品銷售、市場拓展等工作。
4、在銀行網點識別并引導客戶、挖掘優質客戶資源、推介銷售金融產品、提供業務咨詢和服務。
5、對現有的客戶,客戶經理與之保持經常的聯系,而對潛在的客戶,客戶經理要積極地去開發。
6、負責組織(或參與)銀行某一金融產品或產品線的創新設計、生產營銷、管理服務和應用實施工作的營銷人員。
7、 負責銀行客戶關系的建立和維護;
8、 負責完成相應銀行產品和服務的銷售指標;
9、 負責售前和售后的協調工作;
10、負責與合作銀行各相關機構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
11、 負責參與與銀行業務有關的會議與談判以及事務協調;
12、負責收集用戶信息,及時向產品開發部門提供建議;
13、負責配合或組織公司其他部門及成員完成銀行產品項目的接入和實施;
14、負責草擬、簽訂相關的合同、協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