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借款合同(四)
4.根據合同第8.1條(3)項提交的當地律師意見書(即“當地律師意見書”)
5.作為本文所發表的意見的根據所必需或適當的其他文件。
本意見書所表示的意見限于按照紐約州和美國的法律產生的問題。我們信賴有關本文所示意見的___________地法律事宜的當地律師意見書和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我們對此沒有作獨立調查。我們已經假定但未經認定并且尚未證實已審查的所有文件上的簽名是真實的。
基于前述事項,對于法律進行我們認為適當的調查后,茲通知,除下述指明的以外,我們認為本合同是,而票據則在借款人簽署并提交時是借款人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義務。根據紐約州法律的各自條款,可以對借款人執行。但須依照適用于破產、無力償付、延期償還及一般地影響債權人權利的類似法律,以及衡平法的一般原則(不論是按照衡平法或法律的審理程序要求執行)。
我們認為,紐約州法院將確認紐約州的法律為管轄、釋義和解釋的法律。
除非在我們貸款支付之時或之前通知代理人本意見書有任何變化之前,我們可以從本日起到貸款支付之日(包括該日在內)的所有時間內信賴本意見書,如同本意見書每一次都在當日作出,并提交。
我們僅為你們利益提供本意見書。本信件不得利用、流轉、引用或用于任何其它目的。
________________謹上
附錄7
代理行的傳票接受格式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
及在合同中規定為銀行的
若干其它銀行及金額機構
轉交
紐約100015,紐約市
華爾街_________銀行(作為代理人)
敬啟者:
82年3月29日,_________公司(借款人)、_________銀行(代理人)有其他人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我們已被不可撤銷地指定為借款人收受傳票或其它法律傳喚文件的代理人。我們在此不可撤銷地接受該指定。
_________________謹上
_________________信箱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樣本(中文本)
目錄
條款
第1條 定義
第2條 借款額度及用途
第3條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第4條 先決條件
第5條 提款
第6條 保管帳戶及凈現金收入的使用
第7條 利息存款帳戶
第8條 借款利率及計收利息方法
第9條 承擔費
第10條 還款,提前還款及遲延還款
第11條 保險
第12條 稅款
第13條 費用
第14條 聲明及保證
第15條 約定事項
第16條 違約事件
第17條 修改
第18條 適用的法律及訴訟管轄
第19條 其他
附件
1.提款通知書
2.還款提保書
3.工程超支保證書
4.繳資保證書
5.轉讓書
6.提款計劃(略)
7.還款計劃(略)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下列雙方簽訂:
一方:中國a有限公司(以下稱借款人);
另一方:c銀行(以下稱貸款人)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額為_______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_______美元的外匯貸款,經借貸雙方協商,議定如下:
第1條 定義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確規定外,下列詞語應具有下列含義: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規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額度”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