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借款合同(四)
(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聲明及保證以及據此作出或遞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證明或聲明有實質性失實或不準確。
16.2 在發生違約事件后,貸款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并書面通知借款人:
(1)宣布借款人已借款之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應付的一切其他款項全部到期,必須立即支付;
(2)宣布借款全部到期應付,貸款人繼續提供借款的責任也因此立刻終止。
16.3 貸款人采取16.2款中規定的措施,并不影響它根據本借款合同或法律的規定而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
第17條 修改
如果本借款合同在日期、金額、數字和實質性規定方面與“出口信貸協議”和/或“________________協議”有不同之處,貸款人有權自行對本借款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
第18條 適用的法律及訴訟管轄
18.1 本借款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8.2 雙方在執行本借款合同中如有爭議,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進行訴訟。
第19條 其他
19.1 本借款合同的各個附件是本合同條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9.2 本借款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兩種文字有出入,法院將選擇其中一種為準。
19.3 本借款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協議”和“出口信貸協議”均生效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 貸款人
中國a有限公司 c銀行
代表:_______ 代表:________
附件1
提款通知書
由:中國a有限公司(借款人)
致:c銀行(貸款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敬啟者:
關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
根據上述借款合同,我公司謹此通知貴行,我公司擬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提取“借款額度______部分”中的一筆“提款”,款額為________法郎或/和美元。
請將此次“提款”之款額付入 (銀行帳戶)帳號
我公司確認:
(甲)“借款合同”第14條所載的聲明及保證,如按今日存在的事實和環境予以重申,仍是真實和正確的;
(乙)至今并不存在尚未獲得糾正的,或貸款人并未放棄追究的任何“違約事件”或可能的“違約事件”。
在“借款合同”中闡明定義的詞語,在本通知中含有相同的意義。
中國a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
附件2
還款擔保書
受益人:c銀行
鑒于本擔保書的簽署和遞交是中國a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和c銀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d和h(以下簡稱借款合同)所規定的提款先決條件之一,(以下簡稱擔保人)同意簽署本還款擔保書。
擔保人于19________年 月 日簽署和遞交本擔保書。
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貸款額度為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美元,擔保人在此共同地和分別地無條件地和不可撤銷地向貸款人擔保償還上述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本金、利息和費用(以下簡稱擔保金額)。在借款人到期應付之日沒有或不能根據借款合同之規定按時支付擔保金額任何部分時,擔保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出具的履約書面通知(履約通知)后的十五天(履約期限)內如數支付該未付的擔保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