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花崗七十二烈土事略》序
練習二、三
附 補充注釋
1.“滿清末造,革命黨人,歷艱難險嗷,以堅毅不撓之精神,與民賊相搏,跪路者屢”:“造”即時代,區別于下文“民國肇造”中作建立解的“造”!捌D難險城”與“顧路者屢”,當主要指革命黨人發動和組織的1895年10月廣州起義,19xx年11月長沙起義,19xx年底萍。測、難起義,19xx年5月潮州黃岡起義,同年6月惠州七女湖起義,同年9月欽州、廉州防城起義,同年12月鎮南關起義,19xx年3月欽州起義,同年4月河口起義,包括19xx年2月和19xx年4月兩次廣州起義(黃花崗七十二烈士就是在第二次廣州起義中犧牲的)等大小多次武裝起義的均歸失敗和革命黨人的不斷犧牲!百\”,指滿清反動統治者,區別于下文“時予方以討賊督師桂林”中指北洋軍閥的“賊”。
2.“碧血”語出《莊子•外物》中“谷弘死于蜀,藏其血,三年而化為碧”之句;后多用它來指為正義事業而流的血。
3.“自民國肇造,變亂紛乘”:“變亂”,系指19xx年4月孫中山被迫把政權交給袁世凱,南京臨時政府夭折;19xx年3月堅持“共和”制度的年輕有為的政治家宋教仁被袁世凱的親信趙秉鉤、洪達祖派遣的特務武士英所刺殺;19xx年5月袁世凱廢除《臨時約法》并于19xx年12月公然宣布恢復帝制,自稱為“皇帝”;1917年7月段棋瑞導演張勛復辟的丑;1917年7月開始的護法運動支持了僅一年又告失敗,以及段棋瑞、徐世昌、曹銀、吳佩罕、張作霖等新老軍閥的連年混戰等情況。
4.“史載田橫事”:田橫(?一前202),秦末狄縣(今山東高青東南)人,本齊國貴族。秦朝末年,從兄田膻起兵,重建齊國;楚漢戰爭中自立為齊王,不久為漢軍所破,投奔彭越。漢朝建立,率徒黨五百余人逃亡海島。漢高祖命他去洛陽,說:“田橫來,大者王,小者侯;不來,且舉兵加誅焉!”橫被迫前往。途中他頓悟自己“始與漢王俱南面稱孤,今奈何北面事之?”不愿稱臣,于是自殺。留居海島的五百余人聞田橫死訊,也全部自殺。上述事情在《史記》與《漢書》中均有記載。
5.“予三十年前所主唱之三民主義、五權憲法”:“三十年前”是一個約數。1894年孫中山在檀香山創立興中會,人會盟書上的“驅除動虜,恢復中國,創立合眾政府”的誓詞,第一次向中國人民提出推翻滿清帝制政府,建立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的主張;19xx年同盟會成立,孫中山在《民報》(同盟會機關報)發刊詞中,才公開提出“民族”“民權”“民生”三大主義,鮮明地舉起了三民主義的旗幟。三民主義、五權憲法不是孫中山革命伊始就一下子完整地提出來的,而是有一個不斷發展。不斷完善的過程。1923年孫中山改組國民黨,確立聯俄、聯共、扶助農工的三大政策,更進一步把舊三民主義發展為新的三民主義。
6.“此行”:即指率師北伐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