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的起源與特點》教學設計
詞,原本是音樂文學,是為配合樂曲而填寫的歌詞,所以全稱為曲子詞,簡稱為詞。既要按曲子節奏填詞,就很難都用整齊的五、七言來填,因為曲子總有長短快慢;所以除有極少數的例外,一首詞中句子總是長短參差的,故詞又稱長短句。詞還有樂府、歌曲、樂章等名稱,也都可以看出它與音樂的關系,只有較為晚出的詩余之稱,是忽略了詞與音樂之間的關系的。所謂詩余,是將詞說成是詩的余緒(貶低詞的說法),或以為詞是由詩增減字數、改變形式而演化成的。這都是只著眼于詩詞語句篇章的異同而沒有考慮音樂對詞的產生的決定性作用而形成的片面看法,因而是不太符合實際的。
詩,也有配樂唱的,主要是樂府。樂府與詞的根本區別在于:一、樂府起于漢代樂府機構所采集的民歌,所配的音樂是以前的古樂,叫雅樂,還有漢魏以來的清商曲,叫清樂。而詞所配的音樂,則是以隋唐以來大量傳入中國的胡樂為主體、包含部分民間音樂成分,共同結合形成的一種新樂,叫燕樂(也作讌樂、宴樂)。燕樂所用的樂器也與以前不同,主要是極富表現力的琵琶,以后則有觱栗。詞所配合的就是這種當時極受歡迎而廣為流行的新音樂、新曲調。二、樂府以及也被拿來唱的聲詩,都是先有詩,然后才配以樂的;詞則是先有樂曲(詞調)而后才倚聲填詞的。這一區別也很重要,由此我們知道樂府歌行中的長短句是自由的,作者可憑自己的意愿或長或短,并自己決定如何用韻;而詞的長短句則是規定的,是必須與曲子相配合的,是由每一個詞調的格律要求所決定的,猶律詩之格律規定“詩有定句、句有定字、字有定聲、雙句押韻、中間對仗”,不能任意違反一樣。在這一點上,每一詞調都像是一種不同格式的律詩。詞,雖然也有樂府之稱,其實它比近體詩更講究聲韻格律,所以又被人稱之為近體樂府。
詞除句有長短外,尚有些體裁特點是有別于詩的。首先是每首詞都有個詞調,也叫詞牌。它表明詞寫作時所依據的曲調樂譜,因而也就等于是詞在文字上的格律規定。詞在初起時,詞調往往就是題目,名稱與所詠的內容一致;以后繼作時,因為內容不同,又另加題目或小序(當然也可以不加),詞調便只有曲調與格律的意義了。也有作者在擇調時,有意識讓詞調的名稱同時充當題目用,那是另一碼事,詞調還是詞調,不是題目。一個詞調,調名往往不止一個,如《木蘭花》又名《玉樓春》,《蝶戀花》又名《鳳棲梧》、《鵲踏枝》……等等,之所以有兩名或數名,原因不盡相同,其中一個是本名,其它是別名;別名多的,可多至七八個。一調數名,是較普遍的;反之,也有兩調同名的,就只是個別的了。這方面,有《詞名索引》(中華書局)之類的書可查,茲不贅述。
詞調中有些用字也可一提:帶“子”字的,如《采桑子》、《卜算子》等,“子”就是曲子的省稱。帶“令”字的,就是令曲或小令;一般是字少調短的詞,當起于唐代的酒令。帶“引”字“近”字的,則屬中調,一般比小令要長而比長調要短(不足一百字)。帶“慢”字的,是慢曲子,即慢詞,大部分是長調。此外,還有局部改變原詞調字數、句式的“攤破”、“減字”、“偷聲”,以及增加樂調變化的“犯”等,就不一一介紹了。每一詞調都表達一定的情緒,有悲有喜,有調笑有嗟嘆,有宛轉有激昂……也有對不同情緒有較大適應性的,這也就是音樂曲調的情緒。曲調既已失傳,我們就難以確知,只能從有關記載、當時的代表詞作以及詞調的句法、用韻等等去了解、分析和揣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