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機關公文處理漫談
第三,關于審議意見。過去人們對審議意見的性質作用進行過廣泛的探討,但認識很不一致,做法也千差萬別。省八屆、九屆人大期間的審議意見主要根據常委會簡報整理而成,由秘書長簽發,用辦公廳函件送交“一府兩院”辦理。“一府兩院”屆時會有一個類似答復性質的材料即辦理情況過來。這時的審議意見以說理為主、內容比較空洞,很少明確具體措施、沒有強制性要求,審議意見處理基本上停留在辦事機構之間文來文往。監督法出臺之后,審議意見有了新的規定,但問題沒有徹底解決好,各地的理解和做法還是沒有一個準則。省十屆人大常委會把“一府兩院”報告分為只聽取不審議、雖聽取又審議但不出審議意見、既聽取又審議而提出審議意見且要求整改落實等三大類型,每年圍繞重點工作提出2到3個審議意見(具體可操作),以常委會文件交辦,明確整改落實等具體要求,并進行跟蹤監督,務求實效。也就是說,上一屆省人大采取的是少而精的策略。而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在審議意見問題上改變了思路,凡是聽取“一府兩院”報告都要提出審議意見,因此必須在審議意見處理落實要求方面加以區分。常委會提出的審議意見一般包括會議審議情況、對專項工作總體評價、指出存在問題、提出意見建議、要求處理落實等五個方面內容。在實際工作中,會議審議情況、工作總體評價、存在具體問題等方面內容的寫法較為統一和明確,審議意見的主要差別在于所提意見建議和研究處理要求的不同。據此,將審議意見分成以下四種情形:(一)研究參考類。這類審議意見所提出的意見建議一般較為原則,或者主要針對全局工作,可采取附常委會會議相關簡報、專題調研報告的方式,交由報告機關研究處理。(二)研究辦理類。這類審議意見所提出的意見建議一般既有原則性的要求,也有具體的工作要求,需在綜合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發言、專題調研報告的基礎上形成,交由報告機關研究處理。(三)整改落實類。這類審議意見所提出的意見建議較上一類更為明確具體,在交由送報告機關研究處理時,還明確規定向省人大常委會反饋整改情況的形式和時限。(四)跟蹤督查類。這類審議意見,是在明確要求反饋整改落實情況的同時,還要于次年由相關專門委員會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專項跟蹤監督。在具體工作中,審議意見到底采取上述哪種情形,常委會是否聽取或審議整改情況報告,以及是否對審議意見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滿意度測評等等,都由有關專工委在向主任會議匯報專項監督工作方案時提出建議,最后由主任會議討論決定。審議意見一般由有關專工委負責起草,辦公廳審核把關,秘書長辦公會議研究修改,在常委會會議結束之后的一個星期內召開主任會議研究通過。省十屆人大常委會期間以常委會文件交辦,標題是關于報告(工作、情況)的審議意見,抬頭是省人民政府、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正文就是審議意見的主體部分,落款是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及時間。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期間以辦公廳文件交辦,辦公廳文件的標題是關于印送審議意見的通知,抬頭主送省政府辦公廳或者省法院、省檢察院,落款是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及時間,辦公廳文件后面即獨立的審議意見(標題是關于報告[工作、情況]的審議意見,標題下面加題注即主任會議通過的時間)。審議意見是否獨立成為一個文種?如果以常委會文件交辦,審議意見作為人大機關的一個文種勢在必行。如果以辦公廳文件交辦,則審議意見缺乏獨立性,作為文種顯得沒有那么迫切。當然,關于審議意見的起草、成文、通過、交辦等等,全國各地各級人大機關的做法都不相同。我認為,只要道理上講得通,符合公文處理的一般原則精神,都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