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機關公文處理漫談
(三)抄送單位。指除主送機關以外的其他需要告知的上下級、同級或不相隸屬機關。這里有兩個問題:第一,現在一律只用“抄送”,而不用“抄報”、“抄發”。第二,自己給自己行文。向外發文,同時需要送給自己單位的領導以方便使用,從而把自己單位領導的名字寫入抄送一欄,這就叫做“自己給自己行文”,這是一種不正確的做法。因為單位主要領導是機關法人代表,代表著機關的法人作者,他代表機關簽發文件,然后自己又變成接受者,形成了自己給自己行文。給領導一份單位外發的文件,通過“抄送”的方式是對“行文”這一基本概念的歪曲。
六、程序
人大的公文處理程序,包括收文處理程序和發文處理程序。
(一)發文處理。一般包括文件起草、核稿、簽批、印制、一讀、分發、歸檔等程序。這里結合實際講幾個具體問題。
第一,關于起草問題。要處理好工作人員與領導的關系。在公文起草方面,工作人員為領導服務有三種模式:一是領導先有思路,工作人員努力把領導思路表達好體現好;二是工作人員先埋頭苦干,寫出初稿后按照程序送領導審改;三是工作人員先深入思考,提出撰寫提綱,送領導審定,然后再著手起草。我認為,第三種模式比較好,既可以發揮工作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又可以提前深入領會貫徹領導的意圖,還可以避免因事先缺乏溝通導致文稿送審過程中傷筋動骨地修改從而降低工作效率,更為重要的是可以掌握文稿起草的主動權,更好地為領導當好參謀搞好服務提供保障。
第二,關于核稿問題。核稿核什么?一看行文關系和文種使用是否準確,公文格式是否規范;二看文稿內容是否符合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文字表達是否通順;三看公文制作程序是否符合規定,有無擬稿部門領導的簽字,該會簽的是否會簽。核稿發現問題如何處理?一是對于法律、事實、文字方面的明顯錯誤一經發現則堅決改之;二是對于不同的表達方式只要不引起歧義若屬于可改可不改的則堅決不改;三是對于雖然有疑問但又吃不準的則要及時與擬稿人聯系溝通了解真相,防止自己無知而武斷下筆改錯。總之,核稿是為了把好文件質量關,要注意處理好與擬稿處室及人員的關系。
第三,關于審批問題。機關對外行文要做到有條不紊地運轉,其中很關鍵的一個方面就是要把文件審批程序設計好,并用制度規定下來,不管誰來從事這項工作都有章可循。從領導角度來講:一級對一級負責,是否往上送要認真把握;領導審批簽發公文,主批人應當明確簽署意見,并寫上姓名和日期;簽批公文應當用鋼筆、簽字筆或者毛筆,不要用鉛筆。簽署是指以機關領導人名義發文,由領導人在公文正本位置親筆簽名,需要簽署的公文包括命令、協議、合同、證明書等。簽發則是公文辦理最后審定文稿時的程序。
第四,關于一讀問題。省政府辦公廳聘請退休老同志擔任一讀。省人大機關則根據文件對第一讀者作了區分。如果一讀發現問題,雖然可以彌補,但已經造成浪費和工作被動了。所以,務必要抓好核稿這一環節,文件付印之前要認真校對,盡量把差錯消滅在文件制作之前。
(二)收文處理。一般包括簽收、登記、分發、傳閱、擬辦、批辦、承辦、催辦、存檔等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