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念劉和珍君教學設計
2.這樣理解有魯迅的另一篇文章作旁證。就在魯迅寫下《記念劉和珍君》之后的第五天,他又寫了《如此“討赤”》的雜文。在這篇文章里有這樣一段話:“京津間許多次大小戰(zhàn)爭,戰(zhàn)死了不知多少人,為‘討赤’也;執(zhí)政府前開排槍,打死請愿者四十七,傷百余,通緝‘率領暴徒’之徐謙等人五,為‘討赤’也。”(按:京津間的戰(zhàn)爭指1926年春夏間,受日本帝國主義指使的奉軍同馮玉祥國民軍在京津間的戰(zhàn)爭。當時奉軍稱自己對國民軍的進攻為“討赤”)在這段話中,魯迅通過奉軍和段祺瑞政府兩方同稱“討赤”這一共性,將代表日本帝國主義意志的奉軍的行為和動機同段祺瑞執(zhí)政府3月18日的行為和動機聯(lián)系起來,從而揭示了“三一八”慘案中,帝國主義與段祺瑞政府的合謀性質(zhì)。
3.這樣理解于上下文意不僅可通,而且十分綿密。本文開篇所引《記念劉和珍君》中的那段話,如果依照這樣來理解的話,嘆號以上的長句言“三一八”慘案中的被害者,嘆號以下的句子說“三一八”慘案中的劊子手,它們構成一個具體場面中的正反對比內(nèi)容,一方面贊揚了被害者臨危不懼,互相救助的偉大,一方面痛斥了劊子手屠殺赤手女子的卑鄙渺小。其文思清晰謹嚴,其語意勾連有致。
那么,在《記念劉和珍君》里,魯迅為什么要采用互文見義的形式來表述“三一八”慘案中的劊子手呢?我們知道,互文的特點是形分義合,即它看似兩個相對獨立的詞組或句子,但理解和解釋時,又必須將兩者參互成文,合而見義,否則便難以理解。在“三一八”慘案中,外國帝國主義者與段祺瑞政府之間的關系也恰如這形分義合的互文。從表面上看來,段祺瑞政府與帝國主義者之間似乎沒有連襠瓜葛,段祺瑞政府也正是這樣為自己辯解的。但是,從實質(zhì)上看,如果不將段祺瑞政府的屠殺同外國帝國主義者聯(lián)系起來,如果不把“三一八”慘案作為“中國軍人”和“八國聯(lián)軍”互相勾結合謀的結果來認識,那么慘案的發(fā)生也就難以理解了。或許正由于此吧,魯迅才選用了互文的形式。互文在這里不僅收到了語隱識真、言簡意豐之效,而且形神妙合,達到了形式與內(nèi)容的最巧妙的統(tǒng)一。
(黃忠順《〈記念劉和珍君〉一處疑難問題之我見》,載《中學語文教學》1987年10期)
三、陶潛的四句詩
文中所引的四句詩是陶潛《挽歌》三首中第三首的最后四句,茲錄第三首如下:
荒草何茫茫,白楊亦蕭蕭。嚴霜九月中,送我出遠郊。四面無人居,高墳正崔峣。馬為仰天鳴,風為自蕭條。幽室一已閉,千年不復朝。千年不復朝,賢達無奈何。向來相送人,各自還其家。親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體同山阿。
這是詩人在死前兩個月,即元嘉四年(427)秋九月為自己寫的挽歌。全詩共18句,可分為五個層次。除最后兩句單獨為一層外,其余每四句為一層。前四層分別描寫了死亡、出殯的季節(jié)、時間,墳地環(huán)境、氣氛,下葬及與世人永別,安葬后送葬人回家及他們的哀傷。最后兩句總結全詩,表達了對死的看法。詩按事件發(fā)展的先后順序?qū)懗鏊篮蟀苍岬娜^程,從中可見詩人面對死亡無憂無懼、處之泰然的人生態(tài)度,并無凄涼、黯淡的情調(diào),與一般挽歌哀傷的情調(diào)截然不同。這一方面是因為“挽”的是自己,而不是親族、朋友;另一方面是因為詩人要表達對死的看法,“挽”,僅僅是詩人抒發(fā)思想情感所借助的一種形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