褒禪山記
10課文研討
一、整體把握
《游褒禪山記》是王安石的一篇重要游記,寫于宋仁宗至和元年(1054),當時他34歲,正在舒州任通判。與兩位朋友和兩個弟弟同游褒禪山后,寫成此文記游,并抒發自己的感想。
全文五段,前兩段是記游,記敘褒禪山的來歷和登山游賞的過程。中間兩段是借游賞經歷抒發一番有關治學的議論。最后一段,補敘同游者的情況。
第1段緊扣題目,說明褒禪山命名的由來,以及辨釋“花山”之“花”乃“華實”之“華”的誤讀。記敘的景物由禪院到華山洞,再到仆碑,反映了游覽的行蹤。全段以山名起始,以考證山名為歸依,在內容上環環相扣,為后文的議論埋下了伏筆。
第2段則全是記游。先略述了華山前洞與后洞的概況,突出它們迥然不同的環境特征:前洞平曠,游者眾,后洞“則其好游者不能窮也”。可以說,前洞是賓,后洞是主,作者本來要探索的就是后洞,自然詳寫游后洞的經歷。后洞多自然美妙之境,而這種景色都在險遠之處,即“入之愈深,其進愈難,而其見愈奇”,作者本應繼續尋幽訪勝,進一步領略奇景,但是走到半途,卻因聽了怠倦者的話,怕火把燒盡,而退出洞來。作者事后悔恨萬分,因為當時自己“力尚足以入,火尚足以明”,卻未能極盡游賞之樂。一個“悔”字既概括了作者的心情,也引出了下文的議論。
第3段集中抒發了自己未能深入后洞的感想和體會。這是全文的重心,也是作者思想意念之所在。段首以“于是余有嘆焉”一句承上啟下,自然地轉入議論。作者先借托古人,說他們觀察天地、山川、草木、蟲魚、鳥獸,往往有所得,是因為他們能堅持不懈地對事物進行深入的觀察與思索,所以沒有探索不到之處。以古喻今,可見今人若要有收益,也必須有這種堅毅的探索精神。因為“世之奇偉、瑰怪、非常之觀,常在于險遠”,要看到這種奇景異觀,“非有志者不能至也”,“然力不足者,亦不能至也”,又“至于幽暗昏惑而無物以相之,亦不能至也”。即必須有不畏艱險、勇往直前的堅強意志,再應有足夠的力量,還要具備可資憑借的物質條件,只有具備“志”“力”和可以輔助的“物”這三者,才能達到預期的境地。而在這三個條件中,“志”是最根本的。“盡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即使未達到目的,也可以于己無悔,不為人譏。這便是作者游覽華山的心得體會,它具有十分豐富、深刻的思想內涵。
第4段,與第1段仆碑文字和讀音問題相照應,由山名讀音的以訛傳訛,聯想到古籍的以訛傳訛,觸目傷懷,產生無限感慨,“何可勝道也哉!”作者從個別問題提升到對普遍現象的認識,因而提出“此所以學者不可以不深思而慎取之也”,概括出研究事物必須去偽存真的道理。“深思而慎取”,如此立論,正是倡導嚴謹的治學態度和認真的求實精神。
第5段,是古代游記的慣用格式,即交代同游者的籍貫、姓名和作記時間,從而收束全文。
文章以議論為主,記敘與議論相結合。記敘簡明,議論深刻,不枝不蔓,重點突出,脈絡清晰地揭示文章主旨,說明了學人治學應具有頑強不屈的探索精神和“深思慎取”辨偽存真的嚴謹態度。這便是本文所煥發出的思想光輝,正像梁啟超所說:“荊公則學人之文也。”不只是求學,做任何事情都是如此,善于思考,勇于探索,敢于堅持,才會最后取得成功。這篇文章從這方面也給予我們許多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