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寫作知識匯編
二、批復的寫作
1、標題 批復的標題有兩點需要特別強調:
(1)關于發文單位。批復的發文單位即行文主體,既不能不寫,也不能隨意略寫或簡化。
(2)關于事由。批復的事由大致有兩種寫法,一種是用表示關聯范圍的介詞“關于”加上請示或批復的事項來表述,如《國務院關于1991—XX年全國治沙工程規劃要點的批復》;另一種是在“關于”和請示或批復事項中間再插入一個表態動詞“同意”來表述,如《國務院關于同意開放航空口岸的批復》。
2、正文 批復的正文一般由三個部分組成:
(1)引語 批復的開頭通常要引述來文作為批復的依據,引述的方法有四種:第一種是結合請示的日期引述,如“×年×月×日來文收悉”;第二種是結合來文的日期和文號引述,如“×年×月×日×號文收悉”;第三種是引來文日期和來文名稱,如“×年×月×日《關于……的請示》收悉”,第四種是引述來文日期和請示事項,如“×年×月×日關于……問題的請示收悉”。
(2)主文 主文是批復的主體,這部分應針對下級機關請示的事項,表示同意與否的態度,有時還要闡述同意或不同意的理由。答復請示事項針對性要強,答復要明確具體,簡明扼要,表達要準確無誤。
(3)結尾 是批復正文的最后部分,它的寫法有三種:第一種是提行寫“此復”或“特此批復”;第二種是寫希望和要求,給執行請求事項的答復指明方向;第三種是禿尾,就是請示事項答復完畢就告結束,此種結尾方法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
要寫好批復還應注意以下幾點:第一,有核實請示緣由的真實性,研究請示所注意所提意見或建議的可行性,有些情況應先作調查研究;第二,凡請示事項涉及其它部門或地區的問題,批復前都要與其協商,取得一致意見;第三,及時批復,以免貽誤工作。對不按行文的正常渠道辦理或一文多頭的請示,應予以糾正,以免誤事。
第七節 會議紀要
一、概念和特點
會議紀要是根據會議記錄和會議文件以及其他有關材料加工整理而成的,它是反映會議基本情況和精神的紀實性公文,是會議議定事項和重要精神,并要求有關單位執行的一種文體。有的需要下發執行的會議紀要,可以“通知”形式發出。
會議紀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綜合性。會議紀要是在對會議中各種材料、與會人員的發言以及會議簡報等等進行綜合分析和概括提煉基礎上形成的,它具有整理和提要的基本特點。
(二)指導性。這一特性包含兩層含義:一是會議本身的權威性;二是會議紀要集中反映了會議的主要精神和決定事項。因而紀要一經下發,將對有關單位和人員產生約束力,起著類似于指示、決定或決議等指揮性公文的作用。會議紀要還可以作為與會同志向單位領導匯報、向群眾傳達的文字依據。
(三)備考性。一些會議紀要主要不是為了貫徹執行,而是向上匯報或向下通報情況,必要時可作查閱之用。
二、分類
按照會議性質來分,會議紀要大致有辦公會議紀要、專題會議紀要、聯席(協調)會議紀要、座談會議紀要等。
辦公會議紀要是記述機關或企業、事業單位等對重要的、綜合性工作進行討論、研究、議決等事項的一種會議紀要。辦公會議紀要一般有例行型辦公會議紀要,即記述例行辦公會議情況及其議決事項的會議紀要,以及現場辦公會議紀要,即為解決某重大問題而召集有關方面和有關單位在現場研究、議決或協商的辦公會議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