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寫作知識匯編
專題會議紀要是專門記述座談會討論、研究的情況與成果的一種會議紀要。其主要特點是主題的集中性與觀點意見的分呈性相結合,既要歸納比較集中、統一的認識,又要將各種不同觀點和傾向性意見都歸納表達出來。
三、寫法
會議紀要一般分兩大部分。開頭第一部分一般應寫明會議概況,包括會議進行的時間、地點、屆次、組織者、出席和列席人員名單、主持人、會議議程和進行情況以及對會議的總體評價等。第二部分是紀要的中心部分,反映會議的主要精神、討論意見和議決事項等。根據會議性質、規模、議題等不同,大致可以有以下幾種寫法:
(一)集中概述法。這種寫法是把會議的基本情況,討論研究的主要問題,與會人員的認識、議定的有關事項(包括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和要求等),用概括敘述的方法,進行整體的闡述和說明。這種寫法多用于召開小型會議,而且討論的問題比較集中單一,意見比較統一,容易貫徹操作,寫的篇幅相對短小。如果會議的議題較多,可分條列述。
(二)分項敘述法。召開大中型會議或議題較多的會議,一般要采取分項敘述的辦法,即把會議的主要內容分成幾個大的問題,然后另上標號或小標題,分項來寫。這種寫法側重于橫向分析闡述,內容相對全面,問題也說得比較細,常常包括對目的、意義、現狀的分析,以及目標、任務、政策措施等的闡述。這種紀要一般用于需要基層全面領會、深入貫徹的會議。
(三)發言提要法。這種寫法是把會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發言加以整理,提煉出內容要點和精神實質,然后按照發言順序或不同內容,分別加以闡述說明。這種寫法能比較如實地反映與會人員的意見。某些根據上級機關布置,需要了解與會人員不同意見的會議紀要,可采用這種寫法。
第八節 函
一、函的概念
函適用于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相互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準等。函的使用范圍廣泛,涉及各方面的公務聯系。
二、函的種類
函可分為公函與便函兩種。
三、公函的寫作格式
公函包括標題、主送機關、正文、發文機關、日期等。
標題 一般由發文機關、事由、文種或事由、文種組成。一般發函為《關于(事由)的函》;復函為《關于(答復事項)的復函》。
正文 一般包括三層:簡要介紹背景情況;商洽、詢問、答復的事項和問題;希望和要求,如:“務希研究承復”,敬請大力支持為盼”等。
四、公函的寫作要求
(一)要一函一事,切忌一函數事。
(二)要體現平等坦誠精神,文字懇切得體、簡潔樸實,用語謙和有禮切不可盛氣凌人。
第三章 常用文書
第一節 計劃類公文
計劃類公文包括:規劃、設想、計劃、要點、方案、安排等。 工作計劃是行政活動中使用范圍很廣的重要公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各級機構,對一定時期的工作預先作出安排和打算時,都要制定工作計劃,用到“工作計劃”這種公文。工作計劃實際上有許多不同種類,它們不僅有時間長短之分,而且有范圍大小之別。從計劃的具體分類來講,比較長遠、宏大的為“規劃”,比較切近、具體的為“安排”,比較繁雜、全面的為“方案”,比較簡明、概括的為“要點”,比較深入、細致的為“計劃”,比較粗略、雛形的為“設想”,無論如何都是計劃文種的范疇。不管其如何分類,計劃內容的范圍都是“做什么”、“怎么做”和“做到何種程度”三大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