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的寫作要求
(2)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
秘密文件要注明密級,不涉及保密內容的普通文件,沒有這個項目。
公文需要標識秘密等級,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需同時標識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之間用“★”隔開。
。3)緊急程度
緊急程度是對公文送達和辦理時間的限度。
公文如需標識緊急程度,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需同時標識秘密等級與緊急程度,秘密等級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緊急程度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4)發文機關標識
發文機關標識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簡稱后加“文件”組成。如“某某人民政府文件”、“**大學文件”等;對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標識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簡稱。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有25㎜。對于上報的公文,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80㎜。
發文機關標識推薦使用小標宋體字,用紅色標識。字號由發文機關以醒目美觀為原則酌定,但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15㎜。
聯合行文時應使用主辦機關名稱在前,“文件”二字置于發文機關名稱右側,上下居中排布;如聯合行文機關過多,必須保證公文首頁顯示正文。
。5)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又稱公文編號,是發文機關同一年度公文排列的順序號,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序號組成,如國務院文件“國發[]3號”中,“國發”是發文機關代字,是發文年份,“3號”為文件序號,表明這份文件是國務院在XX年度制發的第3號文件。如果一個機關的文件數量較多,還可以在發文字號中加上一個類別標志,反映文件的業務內容或歸宿。幾個機關聯合行文,只注明主辦機關的發文字號即可。
發文字號應在發文機關標識下空2行,用3號仿宋體字,居中排布;年份、序號用阿拉伯數碼標識;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括號“〔〕”插入;序號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01),不加“第”字。
(6)簽發人
簽發人是指代表機關簽發公文意見的領導人姓名。上報的公文需標識簽發人姓名,平行排列于發文字號右側。發文字號居左空1字,簽發人姓名居右空1字;簽發人用3號仿宋體字,簽發人后標全角冒號,冒號后用3號楷體字標識簽發人姓名。
如有多個簽發人,主辦單位簽發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簽發人姓名從第2行起在主辦單位簽發人姓名之下按發文機關順序依次順排,下移紅色反線,應使發文字號與最后一個簽發人姓名處在同一行并使紅色反線與之的距離為4㎜。
2.主體部分
主體部分又稱行文部分,這一部分是指紅色反線(不含)以下至主題詞(不含)之間各要素的統稱。主體部分由公文標題、主送機關、公文正文、附件、成文時間、公文生效標識、附注等要素組成。
(1)標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