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處理基礎知識
使用通用的電報報頭制發的所有電報,均須加蓋發文機關印章。在緊急情況下,為了提高辦文效率,可標注簽發人及其姓名,不再加蓋發文機關印章。
縣市區黨的機關和基層黨組織制發的公文,對于不標注主送機關的文種,先改變其格式,然后才能在其署名和成文日期處加蓋印章。
18.印發傳達范圍(附注)。
公文的印發傳達范圍(附注),用3號仿宋體字,居左空2字加圓括號標注在成文日期下一行,如果一行排不下,從第二行起可以頂格。
在黨的機關的公文中,這一要素叫印發傳達范圍。它一般用于普發性公文。對于有主送機關的公文,對印發傳達范圍另有要求的,在印發傳達范圍處加以說明;對于沒有主達機關的公文,起到標注主送機關的作用,并可對印發傳達范圍提出要求。
在《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中這一要素叫附注,其作用同黨的機關的公文的印發傳達范圍,并可說明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請示”公文,在此處注明聯系人姓名和電話號碼。
印發傳達范圍的幾種形式應相對固定,做到規范化,以便準確及時地確定公文的印發份數。例如:“此件公開發表”,根據實際情況,工作確實需要,可印少量有特定版頭的公文存檔備查。
19.主題詞。
黨的機關的公文,公文主題詞按主題詞法標注,即按中共中央辦公廳秘書局編印的《公文主題詞表》(修訂本)標注,位于公文末頁下端抄送機關或印制版記上方;“主題詞”用3號黑體字頂格排印,后標注全角冒號;主題詞用3號書宋體字;一篇公文最多不超過10個主題詞。行政機關的公文,公文主題詞分類標引法標注;“主題詞”用3號黑體字,居左頂格標注,后標全角冒號;主題詞用3號小標宋體字;一篇公文最多不超過5個主題詞。
每個詞目之間空1字。一行排不完的,另起一行與第一行主題詞的第一個字對齊排印。主題詞下方劃一條與公文滿行等長稍粗的橫線,與印制版記的橫線有所區別。
20.抄送機關。
抄送機關,指除主送機關以外的其他需要告知公文內容(需要執行或知曉公文內容)的上級、下級和無隸屬關系的機關,應當用全稱或規范化簡稱、統稱。
用特定版頭(報頭)印制的公文,抄送機關名稱標注在印制版記上方,主題詞下方,并用橫線與主題詞和印制版記隔開,抄送機關名稱前標明“抄送”二字并加冒號。抄送機關名稱排列,按機關的大小和排列習慣依次進行排列,回行時與冒號后的抄送機關名稱對齊。黨的機關的公文,“抄送”2字頂格,用5號黑體字,后標全角冒號;抄送機關名稱用5號宋體字,中間可用頓號、逗號、分號,末尾不用標點符號。行政機關的公文,“抄送”2字與抄送機關名稱,都用3號仿宋體字,左空1字排;抄送機關名稱之間用頓號隔開,末尾用句號;如主送機關移至主題詞之下,標注方法同抄送機關。
使用通用報頭的密碼電報的抄送機關名稱,用3號仿宋體字標注在電報首頁的“抄送”欄內。
21.印制版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