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處理基礎知識
具有業務指導關系的上級機關向下級機關、上級機關的部門向下級機關的相關部門進行業務指導、答復問題、部署業務工作等,必須受政策、法律、紀律、辦文制度和職責權限的約束,只能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活動,不得超越職權范圍。
3.綜合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
統管與被統管的關系,是指地方黨委、政府及其各部門與其管轄范圍內沒有隸屬關系的機關、單位之間的公文往來關系。包括歸口管理與被歸口管理的關系,前者是指黨政機關與事業單位的綜合部門與其他部門之間的工作上聯系而進行的公文往來關系;后者是指黨政機關的綜合部門,領導機關授權給他管理同級有關部門與直屬單位的公文往來關系。綜合部門與其他部門之間,在行政級別上和法律地位上雖然是平等的,沒有隸屬關系,但綜合部門根據自己的職權范圍和工作需要或接受領導機關及領導的授權,對其他部門實施綜合管理和歸口管理,如收集工作情況,交辦領導批示事項,接受領導或機關的授權開展有關公務活動、進行催辦督辦等。因此,綜合部門與其他部門之間的公文往來,是綜合管理與被綜合管理、歸口管理與被歸口管理的關系。其他部門、單位必須服從綜合部門的管理,不得因本部門、本單位的級別與綜合部門相同或比綜合部門的級別還要高而不服從管理。這是因為各部門的職權范圍和業務分工不同,并由綜合部門的工作性質、職能和任務決定的。
4.屬地管理中統一管理與被統一管理的關系。
屬地管理中統一管理與被統一管理的關系,是指黨和國家的某些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辦法進行管理,地方黨委、政府及其各部門與其管轄范圍內沒有隸屬關系的機關、單位之間的公文往來關系。在我國,不少工作進行屬地化管理,所有機關、單位必須接受所在地黨委、政府就有關事項的統一管理。他們與當地黨委、政府的部分公文往來,是一種統一管理和被統一管理的關系。
在黨的機關,有些是中央和其他上級領導機關垂直管理的機構,黨組織關系在地方,在黨的建設方面,這些機構應接受所在地黨委的統一管理。黨組織關系不在地方的機關、單位,有關事項,也應接受所在地黨委的統一管理。
5.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
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是監督機關和有監督職能的機關與被監督機關、單位之間的公文往來關系。按照我國現行的政治體制,監督機關和具有監督職能的機關與被監督機關、單位之間的公文往來,其中一種重要的關系是監督和被監督的關系。
監督機關、部門與被監督機關、單位之間的公文往來,主要是監督性和被監督性公文往來,比如,通報政策、法律和有關規定及有關決定執行情況,提出對違紀違法行為的處理建議或法律文書,作出質量鑒定結論等。所有監督機關與被監督機關之間保持著密切的監督與被監督的公文往來關系。
6.平行機關之間的協作關系和業務上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
(1)平行機關之間的協作關系,是指沒有隸屬關系的機關、單位之間因工作上的相互聯系而進行的公文往來關系。這種工作上的相互聯系,一般以公文為媒介,請受文單位予以支持、幫助或予以協助或予以批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