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語言知識和語言表達(教師)
在某種特定的語境中,能說什么,不能說什么;說什么好,說什么不好;怎樣說有分寸;怎樣說效果好,怎樣說效果不好。既要考慮說話者自己的地位、身份、文化素養、生活閱歷等方面的差異,更要考慮聽話者的諸多情況,并根據不同的表達方式,做到準確得體、恰到好處。 1.這一考點的考查往往從以下幾方面設題: 能夠根據表達方式,做到語言得體。 “表達方式”指語言的形式,比如口語和書面語,文學用語與科技用語,記敘、議論、說明、抒情和描寫,委婉曲折的表達與直截了當的表達等,這就要做到區分不同方式,力求語言得體。 如1992年高考全國卷第20題 廣播稿要求通俗、口語化,一聽就明白。把下面一段文字改作廣播稿時,有四處非改動不可,寫出這四處的序號。( )( )( )( ) 自從(a) 我省西部(b) 地區發生強烈地震(c)以來,本市各界(d)對震災(e)以后的人民生活十分關心,積極開展賑災(f)活動,捐款累計(g)已逾100萬元之巨(h)。我廠原來已經捐款(包括捐贈衣服、物品折款)(i) 8萬元,昨天又捐款2萬元。這些錢物已經轉送(j)到了災區(k)。 (本題實際上是考查口頭語和書面語在表達上的不同。這段文字,從書面語的角度看,并不會影響理解,完全沒有問題。但要改為廣播稿,就要從口語的角度考慮,要以“聽”為著眼點,那么就會發現其中表達不得體處:“震災”與“賑災”發音相同,聽時無法分辨;“逾100萬元之巨”也過于書面化,不合口語表達的習慣;括號中的內容放在“捐款”之后,在聽時也影響理解。只有把它們分別改為“遭受地震災害”、“救濟災民”、“超過100萬元”,并把括號中的內容移到“8萬元”之后,再在“包括”前面加“其中”兩字,聽起來才清楚,才不影響收聽效果。答案為:( e)( f)( h)( i ) 2. 能夠根據目的,做到語言得體。 人們進行語言交際,總想達到一定的目的。有時候,目的不同,語言的表述也應不同。 如:請根據限定的目的和語言環境,將“歡迎對方按時參加”的意思進行轉述。 ①在商店的廣告里: ②在給兄弟單位的請柬里: ③在給下級的通知里: ④為家宴,父母給子女的口頭通知: (參考答案:① 歡迎屆時惠顧;②敬請屆時光臨指導;③務必準時出席;④到時候一定得回來。) 3.能夠根據場合、對象的差異,做到語言得體。 俗話說,“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看什么人說什么話”,意即表達要看交際場合和對象。同一種意思,在不同的場合表述,對不同的人說,說法可能就不一樣。